本伊敏电厂2号凉水塔塔壁修缮和塔梁局部更换工程二标段伊敏电厂2号凉水塔塔梁局部更换已由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伊敏煤电公司批复的2017年机组检修费用,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概况
#2凉水塔由于运行时间长,凉水塔塔盆、配水槽道、回水沟、循环水前池内淤泥杂物较多,影响凝汽器正常换热,需对凉水塔塔盆、配水槽道、回水沟、循环水前池内部进行清淤。同时,凉水塔配水管路管存在漏点,淋水碟有损坏和脱落现象,需要对损坏的配水管及淋水碟进行更换。其中,原设计钢筋混凝土主次梁的拆除235根、重新预制制作和安装主次梁235根、更换镀锌Φ25×350mm的固定锁销470个、拆除并回装凉水塔填料650立方米。
2.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2.3计划工期:3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二标段:伊敏电厂2号凉水塔塔梁局部更换
本工程拟制作及安装更换235根各种规格的横梁和纵梁,框架、立柱、牛腿及主梁牛腿保护层修复面积为324.5㎡,不包括新制作的梁表面防腐分项工程。
具体工作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在近三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起),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塔梁更换类似工程的业绩,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需提供合同原件。
3.4、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3.5、投标人须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足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