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局鞍山货运中心汤岗子喷淋抑尘设备公开采购项目,立项单位为鞍山货运中心,资金来自放权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沈阳铁路局委托,对本项目所需物资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根据《沈阳铁路局物资公开采购管理办法》、《沈阳铁路局物资招标投标采购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鞍山货运中心汤岗子喷淋抑尘设备公开采购。鞍山货运中心汤岗子营业室货场年到达煤炭货物约90万吨,使用扒料机、装载机卸车作业。货场紧邻鞍海公路和居民住宅区,卸车作业时煤炭灰尘大,污染严重,鞍山市环保局已多次勒令中心整改。为保证汤岗子营业室货场作业,需安装喷淋抑尘设备,解决货场卸车污染周边环境问题。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7月31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