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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污水热泵能源站项目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东污水热泵能源站项目已由邯郸县发展改革局以邯县发改核字【2014】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邯郸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东污水热泵能源站项目已由邯郸县发展改革局以邯县发改核字【2014】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热力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位于邯郸市东污水处理厂内 .
2.2招标范围: 本次位于邯郸市东污水处理厂内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别。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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