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南山风电场(48MW)工程主体建筑和安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2017-07-25
招标编号:HNZB2017-07-07020/01
负责对华能息烽南山风电场(48MW)工程的主体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有投标意向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
1.1华能息烽南山风电场工程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永靖镇和小寨坝镇交界的区域;南山风电场场址呈不规则多边形,东西宽约 4~5km、南北长约 16~ 17km。场区的大部分地区海拔高程在 1300m~1700m 之间,场区地形为缓斜坡,较为开阔,场区内以草坡地为主。南山风电场距息烽县和贵阳市的直线距离分别为 6.5km 和 62km。G75 高速和 G210 国道从风电场西侧通过。风电场装机规模为 48MW,安装 24 台单机容量为 2000kW 的风电机组。
1.2本期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安装一台50MVA 主变压器。
1.3本标段工期约10个月(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上级批准的最终工期为准)。
1.4本项目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场内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升压站35kV 高压配电装置扩建工程等组成。
2.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的施工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4台风机基础、24台箱变基础,24台风机和箱变基础砌体、埋管、接地工程,风电场及升压站内的电气一、二次设备安装、调试,集电线路的建筑及安装施工,风机和箱变安装调试施工、接地施工等相关设计图纸工作内容。升压站接地施工、所有设备安装、调试施工等相关设计图纸工作内容。
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导致的协调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3.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申请人需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申请人应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3.4申请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5项类似本标工程(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5申请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壹级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申请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未有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8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017年7月25日9:00时起至2017年7月31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