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及特需器材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26
项目编号:20170719Z0709-4
一、采购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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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采购内容 |
合计采购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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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20170719Z0709-4 |
水罐消防车 |
13台 |
2.2供货期:90天内完成供货。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2.4本项目采购招标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16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