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吉宝住宅二期项目(13b)四期工程(兰景园)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以下简称兰景园四期项目。
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上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依据
2.1项目概况
天津生态城南部片区吉宝住宅二期兰景园四期项目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起步区05-06-03地块内,开发单位为吉宝鸿达(天津生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面积53534.25㎡,规划用地面的3460.61㎡,总工期825日历天。
2.2招标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所需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所供加气混凝土砌块所属生产厂需具备年产100方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配套的高效加砌块制作、运输系统,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2生产商:
(一)生产商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验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主要供货业绩。
4.3销售商:
(一)销售商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备提供物资需要的资格或资质;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销售代理商除具备销售商的条件外,还须出具主要生产商为其授权的代理资格委托书,代理资格委托书上要说明代理的职权范围及产品质量责任。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5.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07月 25 日至2017年08月 8 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2:0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