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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白沙社区兴联北路至中心路河涌堤岸整治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白沙社区兴联北路至中心路河涌堤岸整治工程 批复文号20164406054803008467批复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项目名称  白沙社区兴联北路至中心路河涌堤岸整治工程
  批复文号  20164406054803008467
  批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白沙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白沙社区兴联北路至中心路河涌堤岸整治工程已取得立项文件(立项批文号为20164406054803008467),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白沙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白沙社区兴联北路至中心路河涌堤岸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白沙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白沙社区兴联北路至中心路河涌堤岸整治工程位于大沥镇白沙社区三乡路北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道路全长约430.085米,路幅宽17~21米,起点接现状三乡路,终点接现状兴联北路。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内容。工程造价约1312万元。     2.3 工期:12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若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0元)。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对白沙社区兴联北路至中心路河涌堤岸整治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招标备案的预算价)为人民币  13,126,451.80  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 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和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网址:)“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6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上述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的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成光盘),购买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中国建设银行现金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领取招标文件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帐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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