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定州市全市市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定州市全市市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
磋商方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能源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营业范围。磋商时提交磋商方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不满足要求者取消磋商资格。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8月08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9:27 至 2017年07月31日 16:2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