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乐安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智能化物证保全系统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FZDD-LZC-2017037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货物投标,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无效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为了确保此次招标的质量,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九、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 10:00 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