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登记编号 czgc201707-512
项目名称 定远县桑涧镇2017年移民后扶项目(二次)
及其他要求 1、企业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不接受有在建工程、预中标、已中标的建造师参与投标);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定远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资格预审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