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电厂甲侧翻车机干雾抑尘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2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编号:2017-AL-301
1、招标条件
受 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对 华能新华电厂甲侧翻车机干雾抑尘改造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新华电厂甲侧翻车机干雾抑尘改造项目
2.2实施地点: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范围:甲侧翻车机干雾抑尘改造
2.4资金来源:自筹
2.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6采购数量:若干(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且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整。
3.2必须在过去三年内有已完成 同类 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数量不少于5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需出具使用单位证明、使用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已投产使用超过两个冬季的单车、或双车、或三车、或四车翻车机干雾抑尘项目业绩,具有设计环境温度零下15度及以下的翻车机设备干雾抑尘项目业绩,须成功运行二年以上,无质量问题。
3.3投标人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经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8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3.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7月25日9:00起至2017年8月2日16:00止可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