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大唐格尔木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区内,西距格尔木东出口约30公里,南距109国道8公里。场地属荒漠,无植被,少量沙丘,在《青海省柴达木盆地千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规划》范围内。大唐格尔木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在格尔木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区内建设光伏电站2座,总装机为40MWp,分别是大唐格尔木一期20MWp光伏电站和大唐格尔木二期20MWp光伏电站,两期电站各建设110kV升压站1座,一期为10kV集电线路升压,二期为35kV集电线路升压。
2 建设地点: 青海省
3 招标范围及资质要求:
招标编号 |
名 称 |
招标范围 |
资质、业绩 |
CWEME-DTYTE-201708SG-02 |
大唐格尔木一、二期光伏电站运行及检修维护工程 |
所有光伏板、汇流箱、逆变器以及其附属设备和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消缺工作。 电站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和控制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设施承修类或承装类三级或以上,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应具有并网点电压110kV及以上的地面光伏电站建设或运行、维护、检修经验。 4.投标人拟在本标的生产管理的人员,需具有高压电工证、进网作业许可证必要的资格证明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CWEME-DTYTE-201708SG-03 |
大唐格尔木一、二期光伏电站电力监控系统主机加固 |
主机加固产品的软件设计、安装及调试、技术服务、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服务等。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人法人公章。 2、报价人是依法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3、报价人必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具备国家安全操作系统第四级要求的测评报告 4、必须提供计算机信息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4、报价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主机加固技术服务能力。 |
4 投标方资格要求:
4.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 资质要求:对本次招标具有相应的资质与能力,详见招标范围及资质要求。
4.4 业绩要求:具有同类工程国内良好运行业绩,详见招标范围及资质要求。
4.5 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近三年内申请投标人在国内施工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一年内申请投标人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
4.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5.2发售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08日
5.3招标文件购买价格:824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