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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山后地区配套电力管道工程(翠湖东路)(第二至八标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F0JL201700285【工程编号:F0JL201700285】海淀山后地区配套电力管道工程(翠湖东路)(第二至八标段)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
F0JL201700285
【工程编号:F0JL201700285】 海淀山后地区配套电力管道工程(翠湖东路)(第二至八标段)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海淀山后地区配套电力管道工程(翠湖东路)(第二至八标段)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审)【2016】8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招标 采用 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的建设地点 京密引水渠北侧路到海淀区翠湖南路

2.2本的建设规模 5105.5米 概算投资额 13660 (万元)

2.3本的计划工期 205 日历天

2.4本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图纸所示桩号0+720~5+280.5间的干线2.0*2.3m暗挖隧道,及其范围内支线隧道工程,以及桩号范围内的检查井、接地、电缆支架、井盖监控、埋管等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监理业绩。

3.2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最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5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申请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7-27 9:00:00 至 2017-7-31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

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7-31 9:00:00 至 2017-8-4 16: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8-9 16:00:00 。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

6.2逾期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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