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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增压风机配套改造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7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发布日期:2017-07-26发布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浏览次数:15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
发布日期:2017-07-26发布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浏览次数:15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增压风机配套改造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1、标段划分及本标段名称: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增压风机配套改造施工工程
2、本标段招标范围:
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增压风机配套改造施工工程
1.4工期要求:
2017年9月1日开工,总工期4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2.2.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3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近三年5项类似工程业绩。
2.2.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上海市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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