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铁路局新建南昌昌北铁路货场一期工程屋顶排烟风机及配件等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经物招[2017]28号)
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南昌铁路局的委托,对南昌铁路局新建南昌昌北铁路货场一期工程屋顶排烟风机及配件设备等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南昌铁路局新建南昌昌北铁路货场一期工程屋顶排烟风机及配件设备等招标已获批准,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序号
品名
规格及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屋顶排烟风机及配件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套
132
2
无动力涡轮风机
详见招标文件
台
224
序号 | 品名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屋顶排烟风机及配件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32 | |
2 | 无动力涡轮风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224 |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法人组织,遵守招标单位制定的招标规则。
4.2 生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 19001-2008或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质量管理措施。
4.3履约信用要求:要求投标人出具银行的资信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及在招标单位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的投标单位。
4.4 投标人及法人出具近一年检察-院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4.5 生产商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商唯一授权。
4.6 投标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 9069-2000》。
4.7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两年产品检验报告及屋顶排烟风机通过国家公-安部消防CCC认证。
4.8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能够提供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 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携带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南昌市站前路29号京九物流大厦201室获取招标文件。
5.1.2 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1.3 传真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加盖公章)传真至公告指定的传真号,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2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银行账号:791912017600018;财务联系电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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