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电厂#5机组高背压改造管道扩建工程供热首站土建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26
招标编号:HNZB2017-07-06083/01
华能烟台电厂#5机组高背压改造管道扩建工程供热首站土建施工项目由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烟台电厂#5机组高背压改造管道扩建工程供热首站土建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首站总长31.90m,宽24.50m。柱距4.50m、6.60m,共分为两跨,首站跨度18.00m,电气辅房跨度6.00m。
首站一层(±0.00m)为水泵间,主要布置有热网水泵。二层(7.00m)为换热间,主要布置有热网基本加热器。电气辅房一层(±0.00m)布置有低压配电室、变频器室和仓库。
首站布置共两部楼梯,一部楼梯为钢筋混凝土楼梯,一部楼梯为室外钢梯,满足交通防火疏散要求。
1.2.招标范围:
1、1座供热首站土建工程及相应的室内照明电、室内外给排水、消防水系统安装,总建筑面积为1258.45m2,占地面积为751.55m2。
2、1座圆形钢制水箱基础,水箱基础直径为 φ8.7m,高出室外地坪300mm;1座除污器基础,基础直径为φ2.8m,高出室外地坪300mm。
3、首站外侧配备管道支架共计10个,支架高度约5.0m。
4、首站外新建道路,接原有厂区道路。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
3.1.1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山东公司的不良记录。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9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10 投标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1.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3.2.1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
3.2.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申请人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应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7月26日08:30时起至2017年7月31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