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及公用DC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提供2号机组及公用DCS系统升级改造等物资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
3.2投标人具备火力发电厂600MW及以上分散控制系统改造项目或新项目设计、安装及调试能力;
3.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4投标人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置合理;
3.5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之内完成供货的生产能力;
3.6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备火力发电厂600MW及以上机组分散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或新项目的设计、安装及调试应用业绩不少于三个(提供合同);
3.7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3.8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3.9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
3.10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四级承包商或“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11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12投标企业承诺所提供资质、业绩真实有效,招标过程中发现有造假现象,取消投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13投标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月17日9时00分。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