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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河田供电所生产综合楼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河田供电所生产综合楼工程 批复文号陆河发改[2016]52号批复单位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东电网汕尾陆河供电局 项目所
  项目名称  河田供电所生产综合楼工程
  批复文号  陆河发改[2016]52号
  批复单位  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东电网汕尾陆河供电局
  项目所在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地区  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河田供电所生产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1、河田供电所生产综合楼工程,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各项手续已经完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河田供电所生产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1240.65㎡,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工程造价:2725884.97元。 2.2、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 2.3、招标范围:建筑面积1240.65㎡,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2.4、计划建设工期为150日历天; 2.5、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727日至8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到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4.1企业介绍信原件; 4.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4.3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5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复印件;以上人员需提供各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职称证复印件;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提供岗位证复印件及各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6投标申请人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7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签署的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投标声明书》原件。 4.8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是本企业员工,并提供报名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9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在报名前须亲临建设单位作出投标承诺(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须用A4纸(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核对后退回),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河田供电所生产综合楼工程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6.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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