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大名县实验小学(东校区)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已由 大名县发展改革局 以大发改[2017]3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实验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2017校舍维修改造中央级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大名县大街乡东未庄村,大名县实验小学东校区院内,新建四层(局部五层)L型框架结构教学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7615㎡,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 。
2.2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进冀备案手续(外省企业提供)、投标保函;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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