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结算管理系统招标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4 投标人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能力。
5 原则上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资格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资料,或者这些材料的副本。 |
1、专项资质要求:注册资本金应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在项目管理软件领域从业5年以上,近三年内有与本项目规模、性质类似项目实施成功案例不少于5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