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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大队仓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安消防大队仓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项目编号:永平招字2017-荣成GC010一、招标条件本公-安消防大队仓库建设工程已

公-安消防大队仓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永平招字2017-荣成GC010

一、招标条件

本公-安消防大队仓库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荣成市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一家单位负责该项目的施工。

二、工程招标范围

公-安消防大队仓库建设工程招标

三、项目基本情况

公-安消防大队仓库建设工程位于荣成市,主要招标内容为新建仓库约680m2,铺设沥青院面约3680m2。合同估算价约140万元,45天内完工。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登陆后查看)??查询,投标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预中标或中标工程的项目经理。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登陆后查看)??查询,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六、要求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

投标单位应提供经中国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

投标单位在使用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时,应持信用报告和出具信用报告征信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或《信用评级机构备案证》(扫描件)到荣成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公室(荣成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5室,监督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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