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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邗江实验学校食堂设备及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就其所属邗江实验学校所需的食堂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就其所属邗江实验学校所需的食堂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磋商。

1、项目编号:HJZC2017JZXCS029

2、项目简介及采购预算:

(1) 本次采购需提供样品, 样品清单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详细参数要求 见附件(在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网

(2)采购预算:人民币70万元 ,采购数量清单见附件( 在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网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磋商申请及声明

(2) ★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经销商;投标人为授权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个供应商,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入投标,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投标单位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6)★投标人在扬州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厂家为扬州本地的视同在扬州有服务机构,如投标人非扬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扬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或定点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房产证明、租房协议),提供扬州燃气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本售后维修点2名维修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以及2017年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7)★学校盖章确认的查勘证明(原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如不能提供原件,请提供当地公证部门的公证书。上述打号★为必备项,若有缺失,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上述未打★号为备查项,若缺项,则投标文件仍然有效,但将影响评分结果。

4、磋商保证金数额及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银行汇票(华东三省一市)等方式,不接受现金)开标前送达开标现场。

(2)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及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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