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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罐车(1辆)、自卸车(1辆)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发布日期:2017-07-26发布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浏览次数:7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罐车(1辆)、自卸车(
发布日期:2017-07-26发布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浏览次数:7

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罐车(1辆)、自卸车(1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QBZB2017-07-020/01
招标编码:CBL_20170726_19909676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南省济源市五龙口镇。
2.2 项目概况: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罐车(1辆)、自卸车(1辆)采购。
2.3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101436155 罐车(1辆) ZHP 3.32 03.32 11030 1
2 自卸车(1辆) ZHP 3.32 03.32 11030 1
(一)通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有应用业绩。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 对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须具有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
(10)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相关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二)必备条件:同时投标人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3个同类品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经销商;若由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非授权代理商必须提交与之合作的授权代理商签署的合作协议。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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