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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路(莲南路-金鸡路)道路照明工程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30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5
核心提示:五星路(莲南路-金鸡路)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五星路(莲南路-金鸡路)道路照明工程

五星路(莲南路-金鸡路)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星路(莲南路-金鸡路)道路照明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龙岩市市政维护管理处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2.2. 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为五星路(莲南路-金鸡路)道路照明工程, (具体以经龙岩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0.7826万元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与道路主体建设同步推进,路通灯明;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合格标准(CJJ89-201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精神,被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7月 28日至开标截止时间止前通过(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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