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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营口地区2017年度物流仓储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营口地区物流仓储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306153)已经批准招标,项

1.招标条件

本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营口地区物流仓储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306153)已经批准招标,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仓储产品:神华聚烯烃(25KG/袋)。

2、仓储地点:营口市。

3、服务周期内预计仓储量3万吨。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

5、服务范围:完成神华聚烯烃产品在投标人自主产权仓储库房的接卸、短倒、入库、仓储及出库的工作,具体工作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负责建立和管理到货、验收、接卸、短倒、入库、仓储、出库及库存等方面的数据、台账和信息,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各种所需的报表、数据和信息,满足招标人的日常管理。

2)负责到达产品的验收、接卸、短倒、入库并将丢失、损耗的情况如实报告。

3)负责随货文件的收集、检查、整理、管理和移交。

4)负责产品在仓储过程中数量、质量的安全工作。

5)负责产品的出库及监控工作。

6)负责产品的盘点工作及盘盈盘亏事项的处理。

7)负责废料的回收和保管工作。

8)负责仓储库区的安保、消防、设施维护等工作。

9)仓储服务的相关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分公司,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且注册资在人民币500万以上。

2)投标人2015年(含)至今,具有聚烯烃产品(或可燃固体的化工品)的仓储服务类业绩至少一份。

3)提供拥有自主产权的标准仓储库房5000平方米以上。

4)为招标方提供5000吨的静态仓储库容。

5)为招标方的销售客户提供2000吨的货权转移静态仓储库容。

6)拥有自备铁路专用线或联营铁路专用线。

7)投标方自主产权仓储库房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达到消防丙类标准或能出具等同丙类标准的资质证明文件,消防丙类库房面积不小于为招标方提供的静态库容。

8)投标方仓库必须安装防雷设施,且每年经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防雷检测合格。

9)投标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禁止在该库从事聚烯烃产品贸易业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只能对某一标段提供部分服务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28日至2017年8月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30(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请登录(.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售标审核电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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