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1.1汕头市濠江区、保税区供热规划项目
1.2项目概况:鉴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五部委联合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617号)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我省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意见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3】661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和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的《广东省锅炉污染整治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的要求,为完善汕头市濠江区及保税区(以下简称南区)基础设施、提升投资环境,受濠江区及保税区政府委托,华能汕头电厂负责汕头市南区集中供热规划招标。
详见技术规范书。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为汕头市南区,总面积约170平方公里提供供热规划。详见招标文件。
2.2工期
正式规划报告编制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主持过地市级以上供热专项规划,投标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30日9:00起至2017年8月4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资格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41元。
5.6.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