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山前旅游大道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花都区山前旅游大道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已由
相关文件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花都区山前旅游大道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为省道S381公路,现状红线宽度24m。项目项起于S381线与S118线相交处,之后路线自东向西布设,沿途经京港澳高速、机场高速北沿线、G106线、广清高速、S114线,终点位于S381线与三水交界处,路线全长约57km,项目主要为对沿线绿化工程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排水工程、交通疏解。
2.2本次监理服务招标范围为
花都区山前旅游大道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内的所有项目(包含绿化工程、排水工程、交通疏解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2.3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3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2.4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本次招标设一个监理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
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招标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一套,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并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公章)两份(
下载地址:http://www.dlztb.cn/)。
招标人将于2017年
7月
31 日至2017年
8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接受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无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lztb.cn/)服务指南栏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 月
25 日
10 时
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