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LFCXD2017-18-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设备项目 ( 二次 ) ,招标人为吉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和施工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共一个包,选取一个中标单位,投标人所报价项目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 、项目内容包括:机房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及网络集成
3 、计划工期: 60 天。
4 、计划投资: 3516944 元。
5 、招标范围: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设备项目 ( 二次 ) 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6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