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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食材集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食材集中配送项目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具备采购条件。受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委托,拟对本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食材集中配送项目”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具备采购条件。受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出投标申请,欢迎符合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食材集中配送项目;

2、项目编号:HHDLZXCG2017215

3、计划投资:约100万元;

4、供货期:一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5、采购内容:生鲜蔬菜、肉、蛋、奶类、调料类、食品配送(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6、配送范围(地点):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投标人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现有产品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8、为贯彻落实《云南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及云财发电20164号,“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需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三、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投标人至少应提供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依法 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申请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如投标申请人未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申请人将作废标处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月 31日至201784日,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上费用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82209:30时前(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82209:30时(北京时间)。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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