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河电厂全厂辅汽至啤酒厂供汽及中水回用管道施工
建设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
2、招标范围
三河电厂全厂辅汽至啤酒厂供汽及中水回用管道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三河电厂一二期机组辅助蒸汽系统至华润啤酒厂供汽管道和中水回用管道厂内段及其支吊架等附件的供货和安装(与啤酒厂分界点为按蒸汽流动方向送出围墙外1米为界)
2.2施工过程涉及到的所有保温和脚手架施工;
2.3 项目涉及所有土建施工及施工过程所有建筑和施工垃圾清运出厂并消纳;
2.4 负责提供施工过程所需结构、建筑、安装、运输、摆放等所有工作的工器具、工程车辆、管材、支吊架、焊材、防腐保温材料、建筑材料、消耗性材料、文明施工所需设施和现场施工等;
2.5 项目施工过程涉及需要拆除的现场绿化草皮、树木、宣传栏、装饰设施的拆除及恢复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审验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具有2014年至今火力发电厂改造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5)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6年度经审计审计报告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8月,合同签订后3天具备开工条件,具体开工时间待甲方通知,开工后20个日历日具备系统试运条件。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日历天数不变。
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到位
6、资格审查
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的评标资格。
7、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7.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7月28日至2017年8月4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