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
(1)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余热锅炉由杭州锅炉厂制造,经过近5年的运行,由于合成气净化单元的运行障碍,导致合成气中的硫脱除效果差,经过燃气的高温燃烧,烟气中的硫化物在低温受热面粘附结晶,经过长时间的积累,结晶物严重的堵塞了烟气的通道,燃机排气压力超过设计值。因堵塞物无法用高压水冲洗掉,只能进行更换。
2017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批复了低温模块更换的技改项目,目前模块已订货,由哈尔滨锅炉厂制造,计划在2017年9月的机组B修中进行更换。
(2)余热锅炉设备安装位于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动力岛现场,本项目主要需更换的#6、#7模块属于余热锅炉的低压系统,模块主要包含上下联箱、螺旋翅片管、与前后系统的导管、排气管、放水管、模块的固定装置,烟气消音板、烟气挡板、放水管膨胀节、部分内护板及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更换#6、#7模块上方有防雨棚、低压汽包、管道等。
(3)本施工项目为拆除旧余热锅炉低压模块6#、7#,安装新余热锅炉低压模块6#、7#。可根据现场安装的实际位置预估关于余热锅炉低压模块整体改造的部分管道拆除及回装、设备拆除及回装的工作量。
(4)模块6、7安装完毕后,按照要求进行整体水压试验。
(5)低压模块6、7更换施工程序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招标范围
工作范围主要包括:(1)余热锅炉#6、7模块更换,吊装总重量约400吨,小模块最大重量约23吨。
(2)余热锅炉底部保温棉更换,约126平米。
(3)底部膨胀节更换。
(4)安装施工告知及配合特检院检验。
对本项目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效。
3.2 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锅炉)。
3.3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效。
3.4投标人所用设备和机械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地要求,具有在近三年完成2个及以上与本工程相似的良好经验及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
3.5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财物状况良好。
3.7 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2日9:00起至2017年8月8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6.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