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
本次气化炉燃烧室及导管段耐火衬里重新浇筑及烘炉施工约40㎡,投标方需提供施工所需的所有材料和工具。
2.招标范围
1、对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提出的气化炉耐火衬里(SiC75P)技术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招标方、投标方协商后修改;
2、气化炉一段耐火衬里(SiC75P)的供货制造、检验;
3、产品及备件的保护、装运、保存等;
4、提供全部招标方要求的技术图纸、文件的移交。
5、负责清运现场筑炉后所有剩余(包含废弃的)耐火材料及工程垃圾。
6、负责新衬里的砌筑、养护。
7、负责新衬里的烘炉。
8、相关烘炉设备及仪表由供货方自行提供。
对本项目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效。
3.2 投标人应具耐火材料及保温材料制品的制造或销售资格。
3.3投标人近五年以来应有3台及以上的同类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
3.4 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财物状况良好。
3.6 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2日9:00起至2017年8月8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6.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