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作业场所及辅助用室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含放射防护的检测与评价),主要包括:输煤系统、空分系统、气化、净化、动力岛及辅助系统等。对本项目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证书,拥有与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和质量控制人员,且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3.3投标人所用设备和机械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地要求,具有在近三年完成两个及以上与本工程相似的良好经验及业绩。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或代理投标。
3.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2日9:00起至2017年8月8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6.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