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特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地址:
2.2项目进度要求:符合生产现场要求。
2.3项目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标的为阻垢剂/22KG(数量:20桶)、非氧化杀菌剂((数量:4吨)。要求在收到供货通知后一周内,卖方将阻垢剂、非氧化杀菌剂运输到左权电厂生产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5审查程序和方法:具备生产或销售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化工产品的单位可申报参加本次投标,经招标方资格预审合格后进行本次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6)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报名者,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须出具与制造商的关系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一名单位报名投标;
7) 投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项条件:同时投标人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如非制造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如果授权函有弄虚作假现象,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将被计入华能集团黑名单),授权函格式见附件二;
2)、生产商的营业执照需涵盖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等内容;
3)、投标方需提供近三年600MW及以上机组生产或销售(2014年1月1日)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投标方须提供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国家、行业颁发的相应标的产品认证证书等;
5)、投标方需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等文件的盖章扫描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