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四、概况、招标范围、内容
招标范围:南疆公司车辆租赁服务等事项
工程名称:南疆热电燃机项目车辆租赁服务
项目地点:天津市
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立即实施。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相关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具有车辆租赁服务管理良好及以上业绩,并在人员、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拟派驻的客服工作人员应有体检健康证明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有效资质证件。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公示。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
2、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