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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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仪表设备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合同条款及附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拟投包下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段类似的辅机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集成商)。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IC卡)。注:诚信档案(IC卡)应在有效期内。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集成商),投标人产品自2011年1月1日起有3个及以上单机容量为350MW及以上国内电厂项目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为大于100万元的热控仪表设备业绩。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的合同协议书。
4、招标公告日期、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4.1公告日期:2017年 8 月 3 日-2017年 8 月 10 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 8 月 3 日至 2017 年 8 月 11 日,每日上午 09: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