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韩江三河坝至潮州港航道扩能升级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项目地点:梅州市、潮州市、汕头市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项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30万元。
(5)项目概况:韩江三河坝至潮州港航道扩能升级工程是广东省十三五规划建设项目,现正在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该项目拟在现航道基础上,通过新建船闸或改建、改造已有枢纽船闸和航道整治、改造(改建、重建)不能满足通航净空尺度要求的桥梁等措施,将研究河段航道等级提升为1000吨级(或500吨级)航道。本次招标是为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选择承担单位。
(6)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根据项目特点有针对性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向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7)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9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理,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理、处罚或整改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 需具备以下资质: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三星(或以上)证书;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近5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有关部门或甲方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所属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报名时间: 2017 年 8 月 3 日至2017 年 8 月 9 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