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修文县 ,项目投资:598 万元 ,工期:6个月(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含水轮机发电组设备采购、更换、安装及调试等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工程规模:本次电站改造为增效扩容改造,以机电设备更新改造为重点,在不改变电站水源建筑物、引水系统、厂房等土建基础设施及金属结构的条件下,保持额定水头不变,适当提高发电流量,装机为2×6500kw,同时选用能量指标先进、空化特性优良、运行稳定性好的主机设备配件,增加发电机组的额定出力,李官水电站未改造前多年平均发电量3563万kW·h,改造后多年平均发电量4300万kW·h,新增发电737万kW·h。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水轮发电机组成套设备生产资格的生产厂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单位必须具备水轮发电机组成套设备生产资格的供应商;2、成员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3日 10时00分至 2017年08月22日 10时00分, 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