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综合服务中心乘用车总价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 概况
【采购方式】:总价招标采购
【项目交货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规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质量合格。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性质】:伊敏综合服务中心更改项目计划
二、招标范围:见招标明细表
说明:如对招标内容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核实后报价。
序号 物料描述 单位 数量 价格(含17%增值税) 使用单位
1 小型客车\SVW71810AJ 台 2 综合服务中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17%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必须是乘用车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4.投标人需提供类似货物销售业绩合同及该合同发票扫描件(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文件、合同业绩等相关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入围资格;
10.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
招标文件的获取
1.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接到系统通知后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块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规定时间内未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