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设备台账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此招标的顾问范围、人数、服务期限及工作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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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模块 |
人数 |
服务期限 |
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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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模块(PM) |
1 |
4个月 |
济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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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BAP开发 |
3 |
4个月 |
济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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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ynpro for JA/VA开发 |
1 |
4个月 |
济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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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BASIS |
1 |
4个月 |
济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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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计 |
6 |
4个月 |
济南 |
山东信息公司根据实际工作确定所需顾问人数并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合同。
2 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3投标人应具有稳定的开发或运维团队,并具有长期从事SAP-ERP系统开发、建设、运维或深化应用的经验。
2.1.4 投标人应具备系统集成、数据分析、信息安全、信息展现等解决方案设计与实施能力。
2.1.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6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7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8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1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须具有3个及以上SAP-ERP系统开发、建设、运维或深化应用的项目业绩。
2.2.2投标人所委派的顾问必须有3年以上SAP-ERP系统开发、建设、运维或深化应用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