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沁源县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自动监控设施、维修更换运行设备等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本次采购项目为沁源县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自动监控设施、维修更换运行设备等项目。具体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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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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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
沁源县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自动监控设施等 |
1套 |
10天 |
104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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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
沁源县污水处理厂维修更换运行设备 |
1套 |
15天 |
2、交货地点: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指定地点。
四、报名须知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第一包: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上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或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近三个月纳税凭证;社保缴纳行政票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第二包: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上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或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沁源县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近三个月纳税凭证;社保缴纳行政票据;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请各投标人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亚辉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