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氨逃逸检测装置招标公告
1.项目概述
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机组为由三菱M701F4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供热机组。总体配置为:2台M701F4型燃机、2台余热锅炉、1台供热蒸汽轮机。
其中,余热锅炉设有SCR脱硝装置。尿素热解法制按后通过氨喷射系统进入脱硝系统。但是,#6、#7余热锅炉没有设计氨逃逸在线检测仪表,无法对喷氨量进行直接判断。过量的逃逸氨会对余热锅炉后续设备的经济、稳定运行产生影响,并且,锅炉侧氨逃逸监测,是锅炉脱硝催化剂工作情况的重要环保数据和考评脱硝效率的重要指标。有必要增设氨逃逸仪表用于氨逃逸在线监视。经现场调研,#6、#7余热锅炉为方形烟道,脱硝装置后有1.8米空位直管段,烟气温度约200摄氏度,具备安装直插式氨逃逸分析仪表的条件。
2.招标范围及供货期限
2.1氨逃逸检测装置数量:2套。需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维护规程、安装图纸、合格证等技术资料。
2.2供货期限:2017年9月30日。
对本项目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资格预审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1.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资格审查专项条款(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一)
3.2.1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3项蝶阀供货业绩(2014年1月1日之后),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与客户签订的供货合同)。
3.2.2申请人需保证具备24小时供货能力,保证接到供货通知6小时内送货至生产现场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2.3 2014-2016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提供承诺)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7日9:00起至2017年8月1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