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水电厂和炳灵水电厂塔坪生活基地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河口水电厂和炳灵水电厂塔坪生活基地污水处理系统工程。
第二标段: 河口水电厂、炳灵水电厂塔坪生活基地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
2.2、项目概况
该工程为河口水电站和炳灵水电站塔坪生活基地各建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工作内容包括第二标段:采购一体化MBR中水回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两套,包括设备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要求处理后的出水用作厂区道路浇洒、绿化及车辆清洗,既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有能有效利用水资源,节约水源。本项目所要处理的污水为生活污水,处理量为1m3/h,出水用作中水。要求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中道路浇洒、绿化及车辆清洗等的限值。施工蓝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
投标人须根据技术要求完成施工图内供货、施工、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和验收等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
2.4、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程地点:河口水电厂、炳灵水电厂塔坪生活基地。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二标段:投标人应提供生产相关产品的许可证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内容需体现具备生产水处理设备的厂家。
2. 项目经理在同类行业工作经验不得少于3年的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为具备设备生产资质的合格厂家或生产厂家在本地区域范围内唯一指定及授权并具备产品销售、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的代理机构(需提供有效的厂家授权资质证书)。
4.财务能力:近3年财务状况较好。
5.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
6.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
7.提供7*24小时服务,在接到电话后半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售后人员到现场。投标人应对采购人提供应用培训(应用培训包括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排除一般故障)的承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不包括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