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08 月 07 日至 2017 年 08 月 11 日,工程招标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东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诉讼服务中心弱电信息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东院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300m2,本工程包含诉讼服务中心、安检大厅、信访大厅、调解室、接访室等室内装修及给排水、电气工程、诉讼服务中心基础弱电系统设备安装集成及网络线路建设工程,诉讼服务系统设备安装集成。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此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8 月 07 日至 2017 年 08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QQ:3490895071
邮箱:3490895071@qq.com(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