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及公用DC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
3、招标内容:
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及公用DC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包括物资供货、指导安装及调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严禁转包,一经发现,合同自行终止,并取消投标人三年内参与国华各发电公司的资格。
工作范围:1 、所有设备基础的制作及设备安装。2、所有现场接线、电缆敷设和由投标方提供的过程I/O端子柜对外的接线工作。3、按投标方要求提供DCS接地安装。4、DCS设备装卸和安装所需的劳动力及服务。
4、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5、工期:
计划工期:2017年12月15日前改造用物资全部到货,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15日期间进行设备调试。
6、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2014年至今,具有1台及以上发电机组DCS系统升级改造(发电机组容量不少于600MW)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证明(提供销售合同以及运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
供这三个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购标: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