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704200051)批准,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食堂生鲜及辅材项目定点供应商采购(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食堂生鲜及辅材项目定点供应商采购(重新招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G3-10213-GXJT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拟选定3家供应商负责配送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食堂生鲜及辅材,包含大米、食用油、冻品类、鲜肉类、干货调料类(含面粉)、蔬菜类(含蛋类)、水产类、豆制品、低值易耗品类等,服务期贰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含配送运费)。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8月11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整;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