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原设计方案为:厂区办公楼、宿舍、食堂、厂区传达室、主厂房及化学楼等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下水管道汇集,自流至生活污水处理站内的格栅渠后进入调节池,由污水泵提升进入一体化生化处理系统进行生化处理。现有系统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如下:
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主要有:
1) 一体化生化处理系统碳钢主体腐蚀严重,外壁及顶部防腐层脱落,水池内壁防腐层脱落,内部钢板腐蚀严重;
2) 生化池内曝气系统堵塞,导致曝气不均匀,氧利用率低;
3) 池内生物填料结板严重,填料老化,无法挂上有效的生物膜,导致生化处理效果降低;
4) 生物填料支架腐蚀严重,需进行更换;
5) 池内管道腐蚀。
随着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和严格,为保证全厂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或复用,须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更换改造。根据电厂的实际情况,本次改造设计规模按2x8m3/h考虑,系统仍采用一体化生化处理系统进行生化处理。要求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我国现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规定的“其他排污单位”一级排放标准。
本次准备对电厂生活污水系统改造工程发包。本工程是EPC工程,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服务期限(工程进度):详见技术规范。
1.2 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范围主要为更换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即在原设备对面的空地上新设置一整套(2x8m3/h)地埋式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但调节池(需进行改造)和压缩空气系统可以利用现有的设施。(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另册))。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申请人或其分包单位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叁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方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分包单位相应资质;
2.3申请人或其分包单位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申请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在近2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2.5申请人应具有处理量8m3/h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供货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的成功改造业绩2个及以上,改造后的设备、系统有2年以上的稳定运行,并提供生产业绩资料(包括用户鉴定意见书);
2.6申请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7申请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未有国家、行业、的不良记录
2.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规分包;
2.9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合格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