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招标范围为险桥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金普新区丹东线王家南桥、王家桥、葛店桥、望海南桥险桥改造工程位于大连市金普新区境内国道丹东线荞麦山至葫芦套段,原桥均建于2009年。其中,王家南桥中心桩号K650+585,跨径为3孔16米,桥梁全长为53米,桥面净宽21.5米,全宽22.5米;王家桥中心桩号K651+662,跨径为14孔30米,桥梁全长为426米,桥面净宽21.5米,全宽22.5米;葛店桥中心桩号K653+060,跨径为3孔16米,桥梁全长为53米,桥面净宽21.5米,全宽22.5米;望海南桥中心桩号K653+430,跨径为3孔20米,桥梁全长为65米,桥面净宽21.5米,全宽22.5米。
4. 工期:共124日历天。
5. 投标保证金:40万元。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具有3项公路桥梁新建或改建工程业绩,无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临时执业证书予以认可),持有交通部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的劳动合同和经社保机构盖章(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的报名当月前半年以上(含半年)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公路桥梁新建或改建工程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大连市境内的自有沥青拌合站(沥青拌合站须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认定合格,并获得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否则不予认可);不具备上述规定的自有沥青拌合站的投标人,允许和大连市境内沥青拌合站签订合作协议,且该沥青拌合站也须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认定合格,并获得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7.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8:30-11:30、13:00-16:00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