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 7日至2017年8月16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主体工程工区防水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本标段施工区域范围为清湖站~清湖北站区间、清湖北站、清湖北站~竹村站高架区间,一站两区间。清湖站~清湖北站区间采用高架桥梁(现浇简支箱梁)形式,区间全长580.771m。清湖北站采用三层高架矩形框架结构形式,全长146.6m。清湖北站竹村站区间采用高架桥梁(现浇简支箱梁)+路基段+盾构隧道的结构形式,其中高架桥梁段长856.75m。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主体工程4301标段工程发包方为港铁技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施工承包方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招标范围:标的物的生产、检测、运输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见下表。
采购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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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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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聚氨酯防水涂料 |
多组份 |
kg |
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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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厚度=4.5mm |
M2 |
1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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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层表面处理剂 |
kg |
21000 |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17年9月10日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地铁4号线4301-1a工区项目经理部相应施工工点位置
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质量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要求贰仟万元以上,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要求伍佰万元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4取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明细);参与投标的材料还须具有CMA图章(省部级)的性能合格检验报告(招标涉及到的每种材料均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至少各1份)。
1.5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至少1份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并具有招标材料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