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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农业经营管理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县级自查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8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受灵台县农业经营管理站的委托,对灵台县农业经营管理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县级自查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受灵台县农业经营管理站的委托,对“灵台县农业经营管理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县级自查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PLFZLT2017043
二、招标内容:(共一包)
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一家,对全县13个乡镇土地确权成果精度进行实地抽样检测(检测块地不少于1500块),重点监测面积精度、界址点精度,并按省市验收标准做好灵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各环节核查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总预算价为13万元。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
3.提供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业务范围须包含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绘与遥感、以及测绘航空摄影;且测绘航空摄影项目中须含有无人飞行器航摄内容;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投标人需了解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情况,熟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工作的流程、方法,具有丰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作业经验或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经验(提供项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根据第三方检查的原则,已承担灵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7.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自报名之日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以上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资质复印件加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5日至2017年8月11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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